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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签证材料(丹麦签证可以去哪些国家)

丹麦签证材料(丹麦签证可以去哪些国家)

丹麦签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丹麦签证所需的资料:

1.申请短期(C类)签证,见“申根签证”。

2.申请居留许可:以工作、留学、家庭团聚,以及互惠生为目的或其他目的(停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应申请居留许可(D类)。签证需要材料及排列顺序如下:

1)签证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包括护照信息页以及护照中有盖章和签证页都需要复印。

3)移民局付费凭证。

4)支持材料:

⑴婴儿:建议家长带上一张最近的婴儿照片,该照片应满足相关照片的规定。

⑵在中国以外国家向使领馆递交了申请并在中国国内等待移民局审批结果的申请人,在被使馆确认您的申请已获批准,请递交如下材料1、护照原件;2、一张两寸的彩照;3、申请费用。

⑶在递交申请前,准备包括个人信息卡在内的所有要求材料。为协助受理,个人信息卡应被放在申请表最前面。

5)递交申请时需同时递交一套原件材料和一套复印件。将两寸照片贴到表格相应的位置上,复印件上也需要贴(照片的数量依据表格类型不同有所区别)。

6)照片要求

⑴申请人提供的彩照须免冠并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

⑵照片必须是近期六个月内拍摄的。

⑶一般来说,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部和头发)应该从头顶到下巴、及两端发际都能显示在照片上,且最好露出耳朵。

⑷不接受因配戴太阳镜或其他装束而遮挡脸部的照片,医疗原因除外。

⑸不接受因佩戴传统面罩或面纱而导致无法显示足以识别个人外貌特征的照片。

⑹照片规格:

照片尺寸必须为3.5 x 4.5 cm,脸部居中。

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cm。

照片外观:

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70-80%。

照片须为彩色白底相片,浅色背景亦可接受。深色背景、有其他景物或图案作为背景的照片将不被接受。

二、丹麦签证有效期:90天

三、市场上常见的丹麦签证种类为: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留学签证

办理丹麦探亲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丹麦探亲签证所需资料:

护照

•申请人护照(半年有效期)

•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需住满半年。

•近期2寸白底彩照2张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在职证明

•英文在职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此行的目的、逗留天数和行程、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使用公司信签纸书写)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尽量提供)。

•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尽量提供)。

•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外方资料

•邀请信内容(原件):逗留时间、逗留目的、保证被邀请人在签证期满之后会回中国以及联系方式。

•邀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丹麦公民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是居住在丹麦的非法籍居民,须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旅游护照及有效在丹麦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

•接待方担保材料(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开具。有可能在通过边防检查时被要求出示

个人财产证明

•存折复印件,如领馆通知要原件,请提供.(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六万元或等值货币),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

•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原件.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

•其他财产: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等

双方关系证明:

•需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和认证(到外事办认证)。

丹麦办理访问学者签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经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2份。

三、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复印件1份(特殊项目除外)

四、录取文件复印件1份(如您是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还要提交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五、JW108表第四联(如果未使用,将空白表格退回即可;如果没有该表格,则不需提供)

六、邀请信:

1、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内容包括:邀请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被邀请人姓名、单位、预定访问日期、停留时间、访问目的。

3、邀请信在访问日期开始前最少两周需同护照、申办签证材料一起送入使馆方为有效。

七、照片:近期小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3张。

八、经济担保:

1、国家全额资助留学人员的经济担保证明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非国家全额资助学者需提供经济担保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用单位正式公函纸英文打印,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要注明出国期间所有费用由**负担。

2、经济担保必须说明具体资助数额,每月不得少于7000丹麦克朗。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每月的资助额为5850丹麦克朗,公派研究生项目人员,国家目前每月的资助额为4850丹麦克朗,丹麦政府互换人员每月的外方奖学金为5000丹麦克朗,达不到使馆办理签证所要求的最低7000丹麦克朗每月的资助标准,差额部分,需要由留学人员自行负担。建议存款能够充足,至少满足使馆的最低资助要求,若能略高于最好(无上限)。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存款的银行证明(中英文对照或英文件),要求如下:

1)此件需要到银行办理。

2)银行证明上写明的存款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3)存款必须是欧元或者美元。

3、政府互换项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奖学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九、提供单位回聘证明信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如果是尚未工作的学生,请提供就读院校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十、英文照会:由我“中心”统一提供。

十一、丹麦使馆签发的是居留签证,有效期与申请停留时间一致,一般三个月左右时间方可获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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